问题 | 离婚后姥姥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姥姥买的房子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房子登记在姥姥名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明确属于姥姥。 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也就是说,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所以,即使是在夫妻离婚时,双方都没有权利对登记在姥姥名下的房产主张所有权。 二、房子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情况 此时,需要看姥姥买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1.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如果姥姥在买房时,明确表明这套房子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就归受赠的这一方所有。 例如,姥姥明确说房子是给女儿的,那房子就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2.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若姥姥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夫妻中的某一方,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同时也会适当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对姥姥买的房子归属产生争议。姥姥买的房,若登记在姥姥名下,双方无异议;若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存在姥姥买房时真实意思表示不明的争议,如未明确表明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案情分析: 1、若房子登记在姥姥名下,依据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的规定,房子明确属于姥姥个人财产,小朱和小李均无权主张所有权,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姥姥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房产归受赠方所有;未明确表示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相关原则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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