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男方全额出资购房 当男方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时,这种行为一般会被视作男方对女方的赠与。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男方为了表达对女方的爱意,用自己的全部积蓄购买了房产并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此房产会归女方所有。 二、男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若男方支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即便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房产一般归女方,但女方需要补偿男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的款项。 三、双方有书面约定 若双方针对房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明确约定房产为双方共有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总之,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具体归属,要结合实际出资情况、双方的约定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这样才能确保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前买房,写了小丽名字,后二人离婚,房产归属成争议焦点。小朱曾全额出资,还存在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情况,且双方有无书面约定不明,这些不同情形下房产归属亟待厘清。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小丽名下,一般视作小朱对小丽的赠与,无特殊约定时,该房产属小丽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小丽所有。 2、若小朱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虽房产登记在小丽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一般归小丽,但小丽需补偿小朱相应款项。 3、若双方有书面约定,则按约定确定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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