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另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离婚协议里清楚地规定了房子的归属权属于某一方,然而对方却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诚恳地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过户的约定。
2.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需要明确请求法院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己方所有,同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为了使诉讼更有把握,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作为重要证据,以证明房子的归属情况。 此外,房产证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它能直接证明房屋的产权状况。 3.在诉讼的过程中,要精心准备相关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法院才能根据这些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 4.当法院做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依据判决强制对方办理过户手续,从而保障己方的合法权益。 5.另外,还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 这样做可以阻止对方擅自对房屋进行处分,为己方的权益提供额外的保障。 在申请异议登记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申请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小朱,但小李不愿配合过户。小朱先协商无果后起诉,提供离婚协议、房产证等证据。法院判决后小李仍不配合,且小朱申请了异议登记。争议点在于小李持续不配合过户手续。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签订的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属,小李应按协议配合过户,其不配合行为违反约定。 2、小朱起诉时提供离婚协议及房产证等证据,能有力证明房屋归属,法院应据此做出公正判决。 3、法院判决后小李仍不配合,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合理合法,法院应强制小李办理过户。 4、小朱申请异议登记,可有效阻止小李擅自处分房屋,保障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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