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亲把房子给孩子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父亲把房子给孩子是可行的,常见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赠与方式 父亲可以选择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把房子赠与孩子。 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将自身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一种合同。 在房产赠与这件事上,为了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办理公证手续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公证能够增强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让这份赠与更加具有保障性。 同时,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以登记为准的。 也就是说,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这个重要步骤,孩子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否则,即便有赠与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在父亲名下。 二、遗嘱方式 父亲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在自己去世后,房子由孩子来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例如自书遗嘱,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日期等。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因遗嘱形式不合法而产生争议。 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方式,都务必要保证相关手续是合法合规的。 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孩子对于房屋的权益,让孩子的利益得到充分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欲将房子给孩子。小朱先与孩子签订赠与合同但未办理公证及过户登记,后又立了一份形式不太规范的遗嘱指定房子由孩子继承。孩子能否据此取得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就赠与方式而言,虽有赠与合同,但未办理公证可能导致后续产生纠纷,且未办理过户登记,依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在法律层面仍归小朱。 2、关于遗嘱方式,遗嘱形式不合法,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存疑。小朱应确保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才能保障孩子对房屋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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