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后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通常的情形下,当夫妻去领了结婚证之后再去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做出特别的约定,那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进行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得到的收益等等这些财产,都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拥有的。 就拿购买房子这件事来说,如果购买房子的资金是来源于婚后夫妻一起的共同收入,即便这个房子只登记在了其中一方的名下,通常也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地约定这个房子是归某一方所有的,又或者是一方是用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去购买的,并且能够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那这个房子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领证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得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要是出现了争议,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领证后,用共同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但只登记在小朱名下。小胡认为房子应是小朱个人财产,引发争议,小朱和小李则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夫妻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和小李用共同收入买房,符合这一情形。 2、小胡主张该房为小朱个人财产缺乏依据。除非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房子归小朱一方所有,或者小朱是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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