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夫妻一人名下独有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财产的范畴中,房子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
一般而言,倘若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即便仅登记在夫妻中的一方名下,通常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婚后的收入等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购买房子的资金也包含其中。 当然,若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该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认定。 而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子,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出资为该方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下,一般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基于婚前财产的性质以及购买时间的特殊性。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通过遗嘱或赠与等方式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的房子,那它就毫无疑问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要判断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全面考虑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等诸多因素。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于房子的归属存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以确保各自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两人感情出现问题闹离婚,小丽主张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却称双方曾有口头约定房子归他一人,双方对房子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主张的口头约定不符合“明确的书面约定”要求,难以得到支持。 2、判断房子归属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此案件中购买时间是婚后,且无有效约定表明房子归一方所有,所以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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