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判决上诉费用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对判决不服而需提起上诉时,是需要缴纳上诉费用的。
此费用的具体数额与诉讼标的额紧密相关。 对于财产案件而言,是以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为依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段累计交纳。 具体来说,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需交纳50元;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这部分,按照2.5%的比例交纳。 非财产案件的交纳标准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倘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但若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则按照0.5%交纳。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若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若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就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知晓了这些明确的标准后,当事人便可以依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准确地计算出所需缴纳的上诉费用,从而更好地应对上诉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因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其涉及财产案件,诉讼标的额为9万元。小胡认为应按规定缴纳1800元上诉费,但小朱觉得计算有误,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此外,小丽的离婚案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20万,对超出部分费用缴纳也存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财产案件,1万元部分应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9万元的8万元部分按2.5%交纳,即80000×2.5%=2000元,总共应交纳2050元,小胡计算错误。 2、小丽的离婚案,20万元以内无需另行交纳财产分割费用,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应根据超出具体金额准确计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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