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分手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买房产并将两人名字登记其上,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当双方感情出现问题面临分手时,一般会按照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比例来对房产进行分割。 倘若无法确切地确定出资比例,那么就会被视为双方等额享有该房产的份额。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协商无疑是最为理想的办法。 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讨房产的分割方式,根据彼此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达成一致。 然而,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各种实际情况,比如购房款的具体支付情况、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然后依据这些因素来判定房产的分割比例。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能仅仅因为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就想当然地认为一定是一人一半。 房产的具体分割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并且,在购房的过程中,双方应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将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前共同购买房产并登记两人名字,后感情破裂面临分手。争议点在于房产分割比例,双方对出资比例说法不一,协商不成。小朱主张按自己认为的出资比例分,小李则有不同意见,最终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前共同购买且登记双方名字的房产,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分割。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视为等额享有。本案中,双方对出资比例存争议,需提供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各自出资情况。 2、法院会综合购房款支付、购房贡献等因素判定分割比例,而不是简单认定一人一半。双方当初未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才导致此次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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