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如何计算和确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责任人必须赔偿由此所产生的误工损失费。
误工费应当依照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收入状况进行核定。 关于误工时长的具体界定,可由受害人就医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加以确定。 在受害人因伤致残而需长期康复的情况下,误工时长甚至可以计算至其被认定为残疾前一天为止。 对于具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人而言,误工费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予以计算。 倘若受害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可按照其最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水平来估算; 但如受害人无法提供证据以证明其最近三年期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参照起诉法院所处区域内相似或相邻行业在上一年度全职员工的平均薪资作为参考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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