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房子过户给妻子需要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务必达成相同的看法。
首先,要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在协议中清晰地表明将房屋过户给妻子的意愿,同时把相关的事宜也详细地写清楚,比如过户的具体时间、房屋的现状描述等。 接着,携带一系列重要的证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这些证件包括身份证,它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关键;结婚证,用以证明夫妻关系;还有房屋产权证,这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 只有当材料完整且符合规定时,才会办理过户登记的事宜,将房屋的所有权顺利变更至妻子的名下。 在此过程中,很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具体的税费种类以及标准是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像契税就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税费。 总而言之,在离婚前把房子过户给妻子,需要夫妻双方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准备齐全所有相关的证件,接着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并且还可能要办理税费缴纳等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协商离婚前将房屋过户给小丽,小朱却中途反悔,不愿配合签订书面协议及办理过户手续,小丽认为双方此前已说好,小朱应履行约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过户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小朱反悔不配合签协议,过户程序难以启动。 2、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件。小朱不配合,证件不齐,登记中心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3、若要完成过户,还可能涉及税费缴纳,因小朱不配合,税费缴纳事宜也无法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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