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卖房需要另一半同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呀,离婚时要卖房的话,是需要另一半点头同意的嘞。
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产呀,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这就意味着,处理共同财产得经过双方一起同意才行。 要是其中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擅自把房产给卖了,那很可能就构成无权处分啦,这时候呢,另一方就有权利主张那个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哦。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哒。 比如说这个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卖房就不用另一半同意啦。 还有就是在婚姻期间,双方已经提前约定好房产的处分方式啦,按照约定来就行。 要是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但是另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知道并且同意卖房这个行为的,那也可以算有效哦。 总而言之呢,离婚卖房通常是需要另一半同意的,不过到底咋回事,得根据房产实际的产权归属以及双方之前的约定等这些因素来具体判断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后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将该房产卖给小胡,小李得知后,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小胡返还房产,小胡则称自己不知情且支付合理价款,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该房产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卖房,构成无权处分。小李有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2、若小胡能证明自己善意取得,即不知情、支付合理价款且已办理产权登记,那么小胡可能取得房产所有权,小李只能要求小朱赔偿损失。 3、若小李能证明小胡并非善意,那么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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