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一年后再离婚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居一年后选择离婚,在财产处理方面通常遵循共同财产平分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像日常工作所获得的工资、辛苦打拼得来的奖金以及提供劳务所获取的报酬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以及进行各类投资所获得的回报,以及因知识产权而取得的收益等,也都被视为共同财产。 另外,继承他人的财产或者接受他人赠予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中,有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重婚,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虐待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遗弃家庭成员,对需要扶养的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等。 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就可以主张适当多分财产。 同时,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始终归各自所有。 并且,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财产情况比较复杂,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分居一年,现欲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出现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工作收入高且投资收益多,应多分。小李称小朱有与他人同居行为,自己应作为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小朱否认。他们对共同财产界定和分割比例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投资回报、知识产权收益、婚内继承与赠与财产等。 2、若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行为,小李作为无过错方可主张适当多分财产。需收集证据证明,如照片、证人证言等。同时婚前财产及一方人身损害赔偿补偿等为个人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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