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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男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宜中,男方的工资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夫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类收入,都应归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范畴,且由夫妻共同拥有。
当然,倘若双方事先有过其他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些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一般情况下,分割原则是平均分配,以体现公平性。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过错,比如男方有出轨、虐待等行为,法院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比如说,男方的工资收入大部分都用于家庭的日常支出、子女教育或者赡养老人等方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就可以适当考虑到他的这些贡献,对他予以一定的倾斜。
总之,离婚前男方的工资在原则上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但具体的分割方式必须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李(女)准备离婚。小朱的工资一直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小朱认为自己工资多用于家庭日常支出、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应在分割时多考虑自己的贡献。小李则认为应按平均分配原则分割,双方就此产生争议,而双方之前无特殊约定。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应共同所有。
2、在分割时虽一般遵循平均分配原则,但小朱工资用途情况可作为考量因素。若小朱能证明自己贡献,法院可适当倾斜;若无证据则可能按平均分配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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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