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可以约定给夫妻另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是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给予夫妻另一方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具备这样的权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所得的财产,还是婚前就已拥有的财产,都可以进行约定,约定其归各自所有,即属于某一方单独所有;或者约定为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也可以部分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财产共同所有。 这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严肃性。 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后,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就意味着,婚前财产的所有者拥有绝对的权力,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夫妻另一方。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清晰地明确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财产问题而引发日后的纠纷。 例如,一方在婚前拥有一套房产,通过书面约定将其给予另一方,那么在婚后,这套房产就明确属于另一方所有,不会再因为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矛盾和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小朱口头表示要把房产给小李,但未采用书面形式。后来两人感情不和,小朱反悔不想把房产给小李,小李认为小朱之前已答应给自己,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所有者可约定给予另一方,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小朱的口头表示不具法律效力。 2、虽然小朱有将房产给予小李的意愿,但未满足法定形式要求,所以房产仍属于小朱婚前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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