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出到多大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的承担通常会截止于他们年满十八周岁之时。
然而,当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而又未达到十八周岁时,假如他们所获取的劳动收入成为他们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持续保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的话,那么做父母的也可以考虑终止给予相关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抚养费用的额度应当根据孩子们的实际需求、家长们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来进行确定。 倘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作为抚养费用的支付,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进行计算。 若需同时承担两个或更多个孩子的抚养责任,则相应的抚养费用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夫妻双方均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比例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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