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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赠与的现金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开始之前所赠与的现金,在离婚这个情境下是难以要回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前的赠与行为,往往被认定为是对受赠方个人财产的一种给予。
当赠与行为顺利完成后,这部分赠与的现金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范畴。
不过,如果在赠与的整个过程当中,有非常明确的约定表明该赠与是附有条件的。
比如说约定了要在婚后共同生活满一定的期限之后,赠与行为才会正式生效;又或者约定了在特定的某些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并且,如果受赠方没有满足这些事先约定好的条件,那么在符合约定的那些情形出现时,赠与人就有权利主张要回之前赠与的现金。
但要是不存在任何特殊的约定,仅仅只是单纯的婚前赠与行为,没有其他额外的条件限制,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赠与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要回这部分赠与的现金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恋爱期间,小朱赠与小李一笔现金。后来二人结婚,婚后产生矛盾离婚。小朱想要回婚前赠与小李的现金,小李拒绝,小朱认为这是附条件赠与,但无书面约定,小李称这是单纯赠与。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赠与附条件,如约定婚后共同生活一定期限才生效等,且小李未满足条件,小朱可主张要回。
2、由于无书面约定,难以证明为附条件赠与,按一般情况,这属于单纯婚前赠与,小朱无权要回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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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