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输血医疗事故
分类
解答

输血医疗过失的情形

构成输血医疗事故的输血过失行为有:

1. 异型输血过失行为。这包括依患者陈述而未作血型检查导致血型错误;违反血型检查常规,致使检查错误(但急诊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免);违反采集与送检受血者血样时的查对义务,致使血样错误而检查错误;违反发血时查对义务致使取血血型错误;违反输血时查对义务致使受血者错误或血型错误等,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2. 输血不良反应。这包括交叉配血不合时或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接收多次输血者,未依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导致输血过敏等反应;输血前后未按规定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血过程违反先慢后快并据患者病情和年龄确定输注速度的技术要求,导致急性肺水肿等并发症;违反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规定,导致输血不良后果;使用超过保存期的陈旧血液,导致心津失常等,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3. 输血污染过失行为。这包括对血站供血的包装未审查或核查后查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要求而不拒收;违反血液入库核对验收义务或贮存技术要求,致使入库血液不合格或变质;违反发血核查义务或依法不得发出而发出;血液发出后未用又退回使用;不具备检测条件违法临时采血使用;临时采血违反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致使所采的血被污染;违反输血器洗涤操作规程和洗济质量标准,输血器被污染等,导致输血污染,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4. 输血不良反应抢救过失行为。这包括输血时擅离职守或疏于观察受血者的反应,致使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处理、报告和积极抢救。输血者应首先减慢或停止输血(疑为溶血性或污染性输血反应的,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其后才通知报告相关人员处理抢救。抢救不及时或恰当的,医方应承担相应医疗事故责任。

应注意,医方无过错的输血意外、并发症及输血感染,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对无过错输血感染应依受害人的请求,先行赔偿。

输血医疗事故相关词条

  • 无过错输血感染

    无过错输血感染是指医方在输血过程中,遵守了临床输血规范和技术要求,充分履行了对血站所供血液的形式审查义务,只因血站供血业已被污染而发生的输血感染。因此,医方对该输血感染无过失,不构成医疗事故。

  • 输血感染

    输血感染是输血反应之一,指因输入被细菌污染或有病毒的血液,患者出现的血液污染反应或感染其他病症,如引起败血症。

  • 分娩医疗事故

    分娩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分娩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规、制度和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输液医疗事故

    输液医疗事故,是医务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和输液制度及其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过敏反应医疗事故

    过敏反应医疗事故,是医务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和过敏药物使用规程和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注射医疗事故

    注射医疗事故,是注射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和注射制度及其技术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护理医疗事故

    护理医疗事故,是医方在护理过程中违反相关护理法规、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医药器材质量缺陷医疗事故

    医疗器材医疗事故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致使医疗中使用的医药器存有质量缺陷,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药品调剂医疗事故

    药品调剂医疗事故,是调剂人员在收到处方后,违反审核处方的义务和调配药品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药品制剂医疗事故

    药品制剂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制剂人员违反制剂配制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8: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