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开的个人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开设的个人公司通常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讲,婚前财产指的是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夫妻中的一方已经拥有的财产。 就像那婚前开设的个人公司,其财产的来源大多是该方在婚前就投入的资金,比如自己多年的积蓄,或者是通过自身辛勤劳动所积累的财富等,这些都使得该公司带有很浓厚的个人属性。 不过,如果在婚后,对这个公司进行了一些较为重大的经营管理方面的举动。 比如说,用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去给公司进行注资,使得公司的资本得以增加;又或者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获得的盈利部分,被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开支,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方面。 像这样在婚后发生的这些行为,就有可能会让公司的部分财产性质发生转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而言之,婚前开设的个人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这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用自己多年积蓄开设了一家公司。婚后,小朱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公司注资,公司盈利也用于家庭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共同生活开支。小胡与小朱离婚时,对这家公司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公司有婚后共同财产投入且盈利用于家庭,应算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公司是婚前开设应属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婚前小朱以个人积蓄开设公司,按法律这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2、婚后用共同财产注资和盈利用于家庭开支等情况,使公司部分财产性质可能发生转变,需综合判断,不能简单认定为个人或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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