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房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婚房加上女方名字后,此房屋通常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在《民法典》的规定范畴内,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房加上女方名字这一行为,大多时候会被当作一种赠与行为来看待。 把女方名字添加到房屋产权证书上,也就意味着女方对该房屋拥有了一定的产权份额。 不过,倘若存在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此房屋仅为一方所有,又或者在加名的时候就约定了产权份额等特殊情形,那么就需要依据这些具体的约定来最终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 总之,婚房加上女方名字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但具体的情况还是得根据实际情形以及相关的约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小朱有一套婚房。婚后小朱将小李的名字加到了婚房的房产证上。后来两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对于这套婚房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当初加名只是形式上的,自己购房出资多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加名后就该是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情况,婚房加名会被视作赠与行为,加名后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小朱能提供明确书面约定,表明房屋仅为自己所有或者约定了产权份额等特殊情形,那么应依据约定确定产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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