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要分割我的公积金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境中,公积金通常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实际已经取得的公积金,还是按照规定应当取得的那部分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在具体分割操作上,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双方在婚姻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比如在购房等重大支出中各自的投入情况等。 其次,婚姻存续的时间长短也会被纳入考量,存续时间较长的一方可能在公积金积累上有更多的贡献。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协商,就可以自行约定公积金的分割方式,像一方完全享有全部公积金份额,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补偿,以体现公平原则。 然而,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所提供的各种证据,仔细权衡各种因素,合理地确定公积金的分割比例和具体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保障,不会因为公积金的分割问题而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分割存在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在购房时投入多,应多分得公积金。小李则觉得婚姻存续时间长自己也有贡献,不应少分。双方协商无果,小朱欲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公积金。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和小李都有分割权利。 2、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大小,像购房投入等,以及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来确定公积金的分割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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