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用一方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房产这件事,婚后要是用其中一方的公积金来还贷款,一般来讲,这所房子依旧是在婚前购房那一方的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深入剖析,在婚前购房的那一刻,房产的财产权益就已经被明确下来了。 而婚后用公积金去还贷,仅仅只是针对该房屋贷款的一种偿还举动罢了,这种行为并不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产生任何改变。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针对这所房屋的产权问题有了十分明确的约定,明确表示要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那么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来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通常的情形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后用一方的公积金还贷,此房屋会被视为婚前购房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要是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一致认为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其产权归属,不再遵循一般情况下的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前,小朱购置了一套房产。婚后小朱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还贷。后小朱与小李感情不和离婚,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置且用自己公积金还贷应属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婚后还贷部分应算共同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购房时财产权益已确定,婚后一方用公积金还贷不改变产权归属,小朱的观点有法律依据。 2、但如果小朱和小李有约定将此房认定为共同财产,就应按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房子应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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