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公证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财产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有着明确的界定。
一般来说,在进行婚内财产公证后,这些财产通常仍被视为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公证主要是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所做的约定,其目的在于清晰地明确财产的归属。 倘若公证明确规定某一财产归某一方所有,那么从公证生效那一刻起,该财产就正式成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公证所约定的内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方式、使用方式等,而非对财产归属性质进行改变,那么这些财产在法律层面上依然属于共同财产。 比如说,公证约定某套房产由一方来进行管理和使用,但其产权并未发生任何改变,该房产仍然是夫妻共同所有。 综上所述,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由公证的具体内容和约定来决定的。 只有当公证内容明确地将某一财产的归属从共同财产转变为个人财产时,该财产才会按照约定进行归属的改变。 在其他情况下,即使进行了婚内财产公证,财产仍将保持其共同财产的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做了婚内财产公证,公证约定一处房产由小朱管理和使用。后来两人离婚,小朱认为这处房产经公证归自己,是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公证只是管理使用约定,房产还是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取决于公证内容。 2、本案中公证约定是管理使用房产,并非改变房产归属性质,按规定该房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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