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给小三买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老公给小三购买的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在离婚这一情形下,另一方具备要求对方返还的权利。
夫妻关系中,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倘若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然而,倘若这些物品原本是老公的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小三进行返还。 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要想证明这些东西是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购物凭证等。 倘若证据不够充分,那么就有可能对主张的成立产生影响。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是否可以要回老公给小三买的东西,而应该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对于自身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为了能够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给出更为合适的指导和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李出轨小胡并给小胡购买了大量物品。小朱提出离婚并要求小胡返还物品,小胡拒绝,小朱认为这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小胡称这些是小李的个人财产。小朱难以提供充分的购物凭证作为证据。 案情分析: 1、若物品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未经小朱同意赠与小胡属于无权处分,小朱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小胡返还,但小朱需提供证据。 2、若物品是小李个人财产,小朱则无权要求小胡返还。由于小朱证据不足,这对小朱主张小胡返还物品是不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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