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需要分割财产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和权属证明; 4.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己方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夫妻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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