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离婚后财产分割多长时间可以反悔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调解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在一年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进行反悔操作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男女双方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后的一年内,倘若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反悔情绪,并且希望去请求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此时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受理的。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之后,如果并未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着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等这类特殊情形,那么就会依法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这也就意味着,仅仅只有在具备欺诈、胁迫等法定的特殊情形时,才有可能对已经生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做出改变。 所以,在调解离婚后的这一年时间里,当事人必须要及时地去思考和考量是否存在能够让自己进行反悔的情形,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当事人忽略了这个时间节点或者没有及时采取行动,那么可能就会失去反悔的机会,从而导致自身的利益受到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调解离婚,在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的一年内,小朱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小朱称当时分割财产时自己考虑不周全,但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受理后,面临是否支持小朱诉讼请求的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应受理。 2、本案中小朱无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法院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因为只有存在这些特殊情形才可能改变已生效的财产分割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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