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两套房离婚了一般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两套房产都是在婚后购置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按照一般的原则,是要进行平均分配的,也就是说每套房产各自占有一半的份额。 比如说,一套房产价值100万,那么离婚时,这两套房产各自的价值就是50万,双方各得一套。 2.要是两套房产当中有一套是在婚前就购买好了,并且登记在了某一方的名下,那么这一套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会参与到财产分割当中的。 而另一套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就会按照前面所说的平均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例如,婚前购买的房产价值80万,婚后购买的房产价值120万,离婚时,婚前的那套房产归购买方所有,婚后的那套房产则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双方各得60万。 3.因为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所以法院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可能会依据孩子与每套房产之间的关联程度,以及抚养孩子的一方的居住需求等这些因素,适当地向抚养孩子的一方倾斜。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的判决结果还是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 比如,孩子一直住在婚前购买的那套房子里,并且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在这套房子里居住,那么法院可能就会更多地考虑将这套房子分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但如果婚后购买的房产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居住,或者其他因素使得不能仅仅因为孩子的利益就将房产完全分给某一方,那么法院就会做出更合理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婚后购置了两套房产,现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严格按照婚后购置房产平均分割原则,小李则提出自己抚养孩子,两套房产都与孩子关联度高且自己居住需求大,应考虑孩子利益倾向自己分配。 案情分析: 1、若按一般婚后购置房产分割原则,两套房产应各自一半份额平均分配。 2、因涉及孩子利益及居住需求等因素,法院会综合考量。虽小李抚养孩子,但两套房产情况需全面衡量,不一定完全倾向小李,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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