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家的房子可以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这所房屋属于男方在婚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通常是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的。
因为在法律规定中,婚前个人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法参与分割。 要是这所房屋是婚后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不管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女方都有权利主张对其进行分割。 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假如这所房屋是男方的父母在婚后赠与给男方个人的,并且明确表示只给男方一方,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男方一方,而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主张对其进行分割。 倘若这所房屋是男方在婚前继承得到的,并且遗嘱明确规定只由男方继承,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但如果遗嘱没有明确只由男方继承,而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主张对其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丽(女)面临离婚。小朱有一套房子,小丽主张分割。小朱称房子是婚前继承所得且遗嘱明确只归他,小丽则认为遗嘱未明确只归小朱。双方就房子是否为小朱个人财产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遗嘱是否明确房子只由小朱继承。 案情分析: 1、若遗嘱明确只由小朱继承,依据法律,房子属于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 2、若遗嘱未明确只由小朱继承,那么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利主张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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