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男方家的房子可以分割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这所房屋属于男方在婚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通常是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的。
因为在法律规定中,婚前个人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法参与分割。
要是这所房屋是婚后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不管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女方都有权利主张对其进行分割。
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假如这所房屋是男方的父母在婚后赠与给男方个人的,并且明确表示只给男方一方,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男方一方,而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主张对其进行分割。
倘若这所房屋是男方在婚前继承得到的,并且遗嘱明确规定只由男方继承,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但如果遗嘱没有明确只由男方继承,而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主张对其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丽(女)面临离婚。小朱有一套房子,小丽主张分割。小朱称房子是婚前继承所得且遗嘱明确只归他,小丽则认为遗嘱未明确只归小朱。双方就房子是否为小朱个人财产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遗嘱是否明确房子只由小朱继承。

案情分析:

1、若遗嘱明确只由小朱继承,依据法律,房子属于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
2、若遗嘱未明确只由小朱继承,那么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利主张分割。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2: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