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产约定给一方反悔了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将房产约定给某一方时,在未进行过户等法定变更手续之前,反悔行为通常是被认可有效的。
在法律层面,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做的约定,对夫妻双方都具备法律上的约束效力。 不过,这种约定仅仅在夫妻双方内部产生效力,在面对外部第三人时是不具备对抗效力的。 倘若没有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那么房产依然会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是原来的登记人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反悔的一方依然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来主张对房产的权利。 然而,一旦办理了过户等法定的变更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此时反悔方再主张约定无效,通常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所以说,夫妻房产约定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完成了法定的变更程序。 如果完成了,那么约定就具有确定性;如果未完成,反悔就可能被允许,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约定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归小朱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小李反悔,认为房产仍应属于双方共有。小朱则认为既然有约定就应按约定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夫妻间房产约定在未过户等法定变更手续前,内部约定有约束力,但对外无对抗效力。 2、本案中小朱和小李虽有约定,但未办理过户,按照法律规定,小李的反悔行为通常会被认可有效,房产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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