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证加名后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一般情形中,婚后往房产证上加名字,这就相当于一方对另一方做出了赠与行为,自此之后,该房产便转变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的约定。 当涉及到分割遗产等问题时,首先要把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划分出来归配偶所有,剩下的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然而,如果在加名的时候,双方约定该房产为按份共有,那么就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份额来享有产权;倘若明确约定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即便加了名,该房产依然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而言之,房产证加名之后到底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来进行准确的判定。 每一种情况都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小朱将小李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后来小朱去世,在遗产分割时,小胡(小朱的亲属)认为该房产是小朱的个人遗产,应全部参与分割。但小丽(小李的朋友)认为加名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划分一半给小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加名无特殊约定,按照婚后加名相当于赠与行为的原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胡的观点不成立。 2、若小朱和小李加名时有约定为小朱个人财产,那么小胡的观点成立,房产可全部作为小朱遗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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