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取保候审谁去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又称“保释”,是指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法规体系下,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所有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机关,对于没有受到逮捕或者在已经接受逮捕之后,但是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预防他们在被羁押期间逃脱追捕、躲避诉讼程序及审判,会责令他们寻找合适的保证人或者向执行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提交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也不会被继续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负责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主要责任方,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