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夫妻离婚卖房什么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深圳,夫妻离婚后要卖房的话,通常得这么操作。
1、首先,夫妻双方得达成一个离婚协议,这里面得明确好房产到底归谁所有,还有后续该怎么处置这房产。 要是房产最终归其中一方所有了,那另一方就一定要配合去办理过户的手续。 2、接着,带着离婚协议、房产证、身份证这些相关的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的业务。 要是房产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并且还需要出售的话,那得先去办理房产分割的手续,把房产分割给其中一方,然后再由这一方来进行出售。 3、在出售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去缴纳各种税费之类的。 整个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确保相关手续是合法的,并且是完整的,这样才能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要是双方对房产分割等这些问题有争议的话,就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深圳离婚,他们有一套共同房产。离婚协议对房产归属约定不明,小朱认为应归自己,小李却不认同。小朱欲卖房,小李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小朱打算独自带相关材料去办理过户与卖房手续,也不想按规定缴纳税费。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未明确房产归属是争议源头,这使得房产处置权不清晰。 2、小李拒绝配合过户是在维护自身权益,因房产归属未明确。 3、小朱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缴纳税费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若强行进行可能面临法律诉讼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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