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其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自然归男方所有。
然而,倘若男方能够拿出证据,证实此房产实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仅仅是登记在他一人名下而已,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可被视为双方共有财产,在离婚时需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2.倘若男方在婚前买房之时,明确地表示该房产是要赠与给双方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权利主张自己应得的相应份额,而具体的份额则要依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3.另外,要是男方是在婚后使用个人财产来偿还房贷,在离婚时,女方同样可以主张返还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4.总而言之,关于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全面地考虑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各种因素,然后才能准确地确定下来。 比如,如果双方在购房时都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有相关的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出资情况,这些都将对房产的分割产生重要的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前,小朱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小丽称自己也有出资,小朱否认;且小朱表示买房是赠与双方,小丽主张份额;另外,婚后小朱用个人财产还贷,小丽要求返还还贷及增值部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丽能拿出出资证据,证实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即便登记在小朱名下,该房产也应视为双方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 2、若小朱明确表示房产赠与双方,离婚时小丽有权主张相应份额,具体份额需结合实际判断。 3、小朱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小丽可主张返还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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