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要回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一方失踪而起诉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方面有着特定的规定。
2.首先,倘若失踪方拥有财产且具备可分割的条件,那么起诉方是有权利主张分割财产的。 依据法律,当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将此情况诉至人民法院,仅仅要求离婚,而未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在此过程中,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失踪方送达诉讼文书。 待公告送达判决后,若被告仍未出席,人民法院便可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3.在财产处理上,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合理分割。 比如,要考量财产的具体来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创造所得; 还要考虑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贡献大小,包括经济上的付出、家务劳动等方面。 然而,如果经过详细调查和核实,确定失踪方确实没有可分割的财产,那么起诉方自然就无法要回具体的钱款。 4.总之,对于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问题,必须紧密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才能准确确定是否能够要回钱款以及如何合理地分割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突然失踪,小李起诉离婚。小朱有部分财产可分割。小李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并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小朱未出席,法院将缺席判决。争议点在于财产分割,小李主张分割小朱财产,但小朱失踪财产情况较难全面核实。 案情分析: 1、小李起诉离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正确。 2、财产分割需综合考量,若小朱财产为婚后共同创造且小李有贡献,小李有分割权。 3、若小朱无财产可分,小李无法要回钱款,需依据实际财产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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