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可以要回房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起诉离婚时能否要回房子,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若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置,并且登记在他自己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把该房子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有权利主张要回这所房子。 其次,要是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原则上是要进行平分的。 然而,倘若有证据能够证明购房款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出资的,并且还能证实是他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男方同样可以主张要回房子。 再者,若房子是由男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男方,那么在离婚时,男方就可以主张要回房子; 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分割。 总之,要全面综合地考虑房子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以及登记情况等因素,才能准确地判断男方是否能够要回房子。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产生矛盾,小朱起诉离婚并要求要回房子。争议点在于房子归属,该房是小朱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还是婚后购买,亦或是父母出资购买且有无明确赠与表示。 案情分析: 1、若房子是小朱婚前全款购置且登记在其名下,此房为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朱有权要回。 2、若房子是婚后购买,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除非有证据证明购房款是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且用个人财产购买,小朱才可主张要回。 3、若房子是小朱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小朱能要回;未明确表示则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按规定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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