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上只写生活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仅写生活费通常难以发挥足够的效力。
在一份完整且有效的离婚协议中,应当包含诸多关键内容。 首先,必须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明确意思表示,这是离婚协议的基础。 其次,子女抚养问题至关重要,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等。 再者,财产分割也不可忽视,不能仅仅写明生活费,而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归属、分割方式等作出清晰约定。 若仅规定生活费,对于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未明确,那么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就极易引发争议。 例如,一方可能觉得生活费无法满足其生活需求,而协议中又未提及其他经济补偿方式,这就可能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同时,债务的承担也应在协议中清晰写明,明确哪些债务由哪一方承担,避免后续因债务问题而产生矛盾。 总之,为了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离婚协议应全面、细致地约定各项事宜,而不能仅仅局限于生活费的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他们的离婚协议仅写明了生活费相关事宜。在后续执行中,小朱认为仅生活费无法满足自己生活需求,且协议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均未提及,感觉自己权益受损,与小李产生纠纷,小朱要求重新协商协议内容,小李不同意。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需包含双方自愿离婚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内容,仅规定生活费是不完整的。 2、小朱和小李的协议未明确其他关键内容,小朱权益诉求无依据,导致双方矛盾产生,这显示出离婚协议全面性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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