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把房子赠与女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男方把房子赠与女方,这种情况通常是有效的。
在《民法典》的规定中,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当男方在婚前把房子赠与女方时,需满足以下条件,赠与才有效: 其一,男方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能够清楚地知晓自己在做什么,能够对赠与行为负责。 其二,男方的赠与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被强迫、欺骗等情况下做出的。 其三,赠与的房子必须是男方合法拥有的财产,只有这样他才有权利将其赠与给女方。 倘若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为公证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一旦公证就很难撤销; 二是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这些赠与是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或践行道德义务,不能随意撤销。 总之,男方在婚前将房子赠与女方,只要符合上述这些条件,那么这种赠与行为通常就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恋爱并打算结婚,婚前小朱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赠与小丽,小丽欣然接受。但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后来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小朱想要回房子,小丽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房子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房子为其合法财产,那么赠与合同成立。 2、由于房子未办理过户,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若赠与合同未公证且不属于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小朱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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