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离婚分居了还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通常依然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然而,存在着以下一些特殊情形:其一,倘若夫妻双方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作出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他们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比如,双方书面约定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会被严格执行。 其二,当一方因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专门用于受伤方的治疗和生活保障的,所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例如,某一方在工作中受伤,获得了一笔高额的医疗费赔偿,这笔钱就只属于该受伤方,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三,若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就毫无疑问地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一方的父母在遗嘱中写明将一套房产留给自己的儿子,且明确表示只归儿子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其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衣物、洗漱用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妻子的一些私人物品,如她的内衣、化妆品等,这些物品只属于她个人,不会因为分居而改变其个人财产的性质。 总之,夫妻分居这一情况并不能必然导致财产性质的改变,在大多数情况下,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但具体的财产归属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两人分居期间,小朱因工作受伤获得一笔高额医疗费赔偿。同时,小李的父母立下遗嘱,写明一套房产归小李且只归小李所有。现两人对分居期间这些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医疗费赔偿是因身体受伤所得,按照规定属于小朱个人财产,不应视为共同财产。 2、小李父母遗嘱明确房产只归小李所有,这符合遗嘱规定财产只归一方则为个人财产的情况,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