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写房子改完名字再给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里可以规定,等房子的名字更改完成之后,再支付相关的款项。
这样的约定是有其合理性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 比如说,一方先主动配合去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而另一方则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 这样一来,就能够避免因为先支付钱款而可能引发的房屋归属方面的纠纷。 不过,在做出这样的约定时,一定要明确具体的更名时间,是在多久之内完成更名; 款项的支付方式也要详细说明,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 同时,还要规定好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这样可以防止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 如果真的有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去做,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通过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另外,房屋的更名涉及到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程序,在办理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整个交易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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