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子女缔结婚姻之前,亲生父母将房产赠与其子女时,应被视为对其子女的专属赠与行为,除非父母在此过程中明确地表明这份赠予同时涵盖了他们的另一半。
若子女在婚姻生活建立之后,接受父母的房产赠送,那么此类赠送应该被理解为是对男女双方法律伴侣的共同赠与,除非在实际的赠予过程中,父母表达出有针对性地只赠送给其中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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