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还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仍然有可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必须符合一系列特定的前提条件。
以下是具体的示例场景: 首先,若在离婚协议中尚未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以尚待处理之名诉诸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的,经过严格审慎的审核确认,该等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时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院针对此情况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分割; 其次,如果有任何一方试图通过隐匿、转移、变卖、毁灭或破坏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双方共同债务企图将另一方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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