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可以将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准则定位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产。
具体而言,那些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 (1)薪资、奖金以及劳务津贴; (2)由生产、经营以及投资带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来自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限一方所有的财产将不在此列; (5)一方从个人资产投资中获取的收益; (6)男女任何一方实际得到或理应得到的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 (7)男女任何一方实际得到或理应得到的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用。 值得强调的是,夫妻财产关系是根植于夫妻人身关系之上的,唯有当男女两性依法缔结了夫妻关系后,他们之间才会诞生相应的共有财产关系。 因此,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是建立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基础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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