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将成为关键性议题之一。
而对于这方面的分配策略与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和执行。 若是在结婚前即由某位配偶独自斥资购得该房产,那么它便视为个人财产,并不包含于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内; 反之,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该房产是用双方共有的资金购置的,则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并需在离婚之时参与分割过程。 倘若双方对此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他们权威裁决房屋的最终归属权。 在这种司法解决方案中,法院可能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房产分割: 如若双方均有意保留房屋所有权且愿意公平竞争以获取标的物的,法院应该予以批准; 假如仅有一位配偶有意保留房屋所有权,法院将委派评估机构依据市场公允价值对该房产进行估值,随后由获得房屋产权者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除此之外,如果双方均无意保留房产,那么法院会根据请求,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将会由双方平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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