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婚前所购置的房产,婚后能否被认定为配偶之间的共有财产,其性质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首先,若该房屋系一方父母所有,那么当产证上同时记载有夫妻双方姓名时,便可在离婚诉讼中被判定为共同财产,双方需自行协商分割方式; 无法达成共识的,将交由法院予以裁决归属权。 如产证上仅呈现出一方的姓名,则可视为此赠予行为,离婚时遗产将归属于登记人一方所有。 其次,如果这栋房屋的首付款乃是由一方父母出资支付,且房产证上同样记载着夫妻双方姓名,那么在离婚案件中也会作出类似判定,即双方应进行商议并达成分割协议。 如意见难以统一,法院将依法裁定最终归属。 再者,如该房屋是由两方父母分别出资购置,无论产证上显示的名字是谁,都将作为夫妇两人的共同财产对待。 如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同样需要法院进行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如婚前父母购入的房产产证上仅体现出父母名字,那么婚后它们并不属于夫妇的共有财产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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