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婚前财产所囊括之范畴如下:首要者,即个人在结婚登记前合法拥有之财产,诸如薪酬、奖金、营业盈余、版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获财产及资本利得以及其余法律许可之收入等等;
其次,一方在其婚前业已获得之财产权利,例如一方在婚前就已然取得之债务债权等; 再者,婚前财产所产生之利息,亦包含个人财产在婚前产生之利息; 又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即一方婚前以货币、股份等形式存在,然而结婚后却转变为另一种形态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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