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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侵犯之客体。

本条刑法之所规制的犯罪对象,乃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之资金的使用权以及其相应的收益权利;

而该等犯罪行为主要针对的,便是本单位自身所有的资本金。

(二)客观危害性。

本罪在具体行为表现方面,呈现出行为人身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员工,利用从事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自有资金挪作他用,甚至擅自贷给他人使用,且符合“数额较大”和“逾期未偿还三个月以上”这两个必要条件。

(三)特定义务承担者。

本罪所涉及的责任主体,以特殊性质的存在为主导,也就是说,仅限于身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员工的那部分人士。

(四)行为人心态。

该款法律规定,行为人在主观意识层面必须持有的情绪态度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明确知道自己正在实施将本单位资金进行挪用、贷款等行为,同时又充分利用自身岗位上的优势条件来实现这些行为。

然而,尽管明知这样做会对本单位造成损失,但仍然毫不犹豫地为之。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犯罪的主要对象: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直接客体为公司、企业拥有的资金使用权益以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尤其是涉及到企业自身运营所需的自有资本部分。(二)客观存在的危害:该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进行资金的非法挪用或者违法借贷活动,涉案金额较大并且在逾期后未能按时偿还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三)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本罪的责任主体仅限于企业内部的在职员工。(四)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人在实施此类犯罪行为时,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对所在单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但仍然故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进行非法挪用和借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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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