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离婚财产会少分或不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关系破裂需要进行离婚处理之时,若有任何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乃至毁损原本属于双方的夫妻共有财产,或者恶意伪造债务以试图占有对方的财产份额,在对其应该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评估和分配的过程中,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这些实施了这些违法行为的人,应当减少或剥夺他们所应得的财产份额。
且在完成离婚法律程序之后,当事人当中如果有任何一方察觉到自己曾遭受过此类侵犯或是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依法申请再度裁决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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