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起草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方自行起草并签署的婚前协议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受到这一合约约束的双方必须在上面签字以表明他们对此内容的认同和接受。 婚前协议的构成元素相对较为简洁,主要包含了签约时间、地址以及参与签署的双方当事人信息; 其次,该协议通常会对涉及到的财产进行详细的界定,明确其归属或者分割的方式。 然而,在这些基本要素中,最为关键的内容当属财产归属的约定事项。 依据我国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婚姻存续期内所获得的财富进行合理分配,这些财富可能涵盖了个人婚前以及婚后所拥有的各类资产,例如可分别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共有、部分由各自享有所有权、而另一部分则彼此共享所有权等各种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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