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结婚前一方受到赠与的财产如何进行离婚分割的问题,其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若是在婚前由第三者给予其中一位配偶的财产,那么此种财产便应当被视为是该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在婚前,某一方父母已经明确表达出他们的意愿,即这些财产属于他们所生育的子女及其伴侣两人共享,并且对方也确实接受了这样的赠与行为,那么此类财产就应算是夫妻共有的财富,涉及到的法律规定便是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对每一方均分等额; 最后,若男女双方在婚前有过明确的协议表明,其中一方的财产归属于自己所有或者是共同所有,抑或是部分属于自己所有,部分则属于共同所有,那么这类财产必须根据协议的内容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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