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购入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中财产分配问题,主要涉及到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况; 二是不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况。 具体论述如下: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若无特别书面协议约定,即使房产证仅记录一方姓名,也应被视为夫妇之间的共同财产; 另一种情形则是双方家长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其产权归属备案于某一方子女名下时,该类不动产可被推断为根据各家长投资比例所构成的共同所有,但如当事人有额外的书面约定,则例外。 其次,对于婚后由一方家长单独出资购得的不动产,若其产权归属登记在出资方自身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情况可视作家长单方面赠予子女的财产,故该不动产应当被划定为该夫妻中的一方个人专属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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