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媳妇是否享有产权份额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农村地区,未婚时便已建成的自建房产被视为一方所有,其配偶并无所有权。
然而,当这些房屋在婚姻期间进行建设和装修时,它们将被视为共同财产,此时配偶享有所有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归属问题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已成为一方财产的各种私人财物; 其次是在婚姻期间,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以及残疾生活补助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仅作为丈夫或妻子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四种情况是专门供某一方使用的生活必需品; 最后是其他应该被视为某一方单独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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